《上海物业管理市场化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15-11-30

  完成时间:2015年11月30日

  课题摘要:

  课题报告由五部分组成: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历程及特性、上海物业管理业态的基本特征、上海物业管理行业丞待解决的问题、上海居住物业管理市场化风险防范及对策以及课题研究结论。

  我国物业管理正式的起步,源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背景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与房地产业的复苏、崛起和发展。1981年3月中国最早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开始摆脱传统的管理模式,走上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市场运作轨道。时至今日,伴随着全国房地产经济的持续发展,公有住房向售后公房逐步转型,沿海地区国际化大都市不断兴起,第三产业经济的快速增长,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新兴行业。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社会公认的固定行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以及公共环境的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之外,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内容已延伸到工程咨询和监理、物业功能布局和划分、市场行情调研和预测、目标客户群认定、物业租售推广代理、智能系统化服务等专业领域。物业管理覆盖的范围已经从早期的住宅小区和写字楼物业,逐步向商业大楼、体育场馆、文化展馆、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城市化高端建筑方面发展。

  现状:

  2014年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25.68万。据不完全统计,在6.11亿平方米的居住房屋中,约70%普通居民居住在超过55%的直管公房、售后公房、简屋,以及2000年前后兴建的大批普通商品房。

  截止2014年的统计数据表明:直管公房建筑面积为2200万平方米,售后公房为1.1亿平方米,简屋约为11万平方米。约70%的普通居民居住在3.3亿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售后公房、直管公房和棚户简屋内,这部分住宅的日常管理、清洁卫生、公共治安和房屋修缮等工作,以及百姓日常生活和社区和谐稳定,成为了本市物业管理的一大重要特征。

  虽然本市售后公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2012年至2014年12月进行了三次调整,但仍然跟不上年均11%最低工资标准和年均5-6%CPI的增长速度。商品房领域价格放开之后,由于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长期依赖于政府价格指导政策,物业服务费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有调查显示,由于售后公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出现大面积的亏损,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断下降,使得大量业主因抱怨而拒交物业管理费,售后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从2012年的80%下降到2014年的74%,普通商品房收缴率从2012年的90%下降到2014年的85%2014年本市售后公房欠缴物业费2.65亿元,普通商品房3.63亿元,累计全年度物业管理费欠收总额达到6.28亿元。在住宅领域业主与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不断上升。

  截止2014年,本市共有住宅小区约12000个,其中商品房约3800个,售后公房约4100个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达到7115个,占符合成立条件住宅小区总数的83%。有调查显示,上海虽然80%以上的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真正有效运作的仅占15%左右,70%的业委会处于维持状态,另有15%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突出矛盾。

  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助各区和街道创建文明小区、创建全国文明社区、配合全市节假日建筑景观照明、2000和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01上海APEC峰会、2010上海世博会等重大社会活动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承担着一系列社会公共职能。

  存在的问题:

  1)  如何在政府职能转变阶段完善法制化建设

  2)  如何提高业主消费意识提升业委会能力

  3)  如何形成物业管理市场化价格机制

  存在的风险:

  1)  市政府简政放权情况下将面临监管失控的风险

  2)  推进价格市场化情况下将面临社会稳定的风险

  3)  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下将面临服务质量下降风险

  防范措施:

  1)  完善市级区街镇三级综合管理体系

  2)  增强主管部门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

  3)  发挥物业协会的作用制定行业标准

  4)  大力培育物业标杆企业和中介机构

  5)  扶持标杆企业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6)  导入价格评估推进市场化价格机制

  本课题研究结论

  1)  根据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本市物业管理行业仍处于非完全市场化环境;占全市住宅总量的50%售后公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对整个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物业服务企业担负了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

  2)  在物业管理行业逐步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可能会面临的政策、市场和行业三方面的风险。

  3)  针对市场化条件下政府主管部门可能面临的风险,课题组提出了四项应对措施,对其中的部分重点内容提出了对策草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