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管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2-08-02

  完成时间:2012年8月2日

  课题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讲话中指出党面临“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之后,又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队伍、作风纯洁,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针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房管局)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的现状,本课题旨在以保持党的纯洁性理论为指导,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适应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推动反腐倡廉走在全国前列大势的客观需要,适应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的房管主体工作良性循环的内在需要,适应房管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自身需要,促进上海市房管系统十二五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现状及课题价值

  上海市房管局 “三公”(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特征明显,具有行政权力使用度高、项目审批裁量度高、公益服务渗透度高、民生利益关联度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由此也带来了廉政风险点多,廉政风险度高,廉政风险率大。市房管局针对这一特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概况

  2008年10月市房管局成立以来,局党组重视廉政建设,按中央、中央纪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上海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积极探索“制度加科技”创新模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对各处室职能的分析、调整、整合和界定,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创新管理、提高效能,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运行新体制。同时,从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入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容易滋生腐败的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在议事决策、组织人事、财务资金、出国(境)、公务用车、接待工作及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重点工作中稳步推进廉政制度建设。

  实施突出重点、统一高效,强化监管等三个原则,对2008年以来市房管局工作规划、议事决策、干部管理、财务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管理、政风行风及其他等八个方面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度汇编》,并依托现代网络,开展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基本实现网上监管,促进政府部门行政工作的“透明、廉洁、高效”运行。这为市房管局廉政风险惩防机制建设奠定基础。

  (二)案例剖析

  2007年以来,市房管局前身原上海市房地局发生了3起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被判实刑的案件。市房管局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中,组织党员干部以此为反面教材,把剖析典型腐败案例与查找业务工作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有机结合,提升了三个层面的认识:

  1、自身层面:党的信仰和理想信念缺失,导致个别领导干部从不纯洁到蜕变腐败。

  2、制度层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够健全,导致行政审批权力部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3、监管层面:廉政监管工作的薄弱和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点升级放大的恶果 。

  (三)课题应用价值

  1、工作实践价值。一是在履行政府部门房管工作职能中发挥反腐倡廉的作用。二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三是在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中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

  2、社会民生价值。促进社会民生工作过程透明化;促进社会民生工作制度规范,;促进社会民生工作功能便捷化;促进社会民生工作惠民最大化,折射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3、队伍建设价值。一是有益于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纯洁性。二是有益于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纯洁性。三是有益于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试点工作

  2010年10月起,市房管局按照“先抓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部位、不同环节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循序渐进,从保持党的纯洁性理论视角,排查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以点带面、逐步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工作。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

  市房管局通过“制度加科技”模式渗透、廉洁性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分解三个主渠道,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三)实践启示

  市房管局自2008年10月成立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基础工作、试点工作形成一些好的做法,以及针对近年市房管局典型案例的剖析揭示,为进一步推进全局面上廉政风险防控实践提供了四点启示:

  1、必须坚持关注房管部门“三公”特点带来的廉政风险。市房管局作为主管住房保障和房屋的政府职能部门,其“三公”特点必然带来显性和隐性的廉政风险点,应当给予高度关注。

  2、必须坚持实施“制度加科技”模式。进一步深化“制度加科技”建设,使之渗透工作规划、议事决策、干部管理、财务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其他工作,把廉政风险点纳入监管视线可控和化解范围。

  3、必须坚持廉政建设“三项原则”。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新体制运行操作过程中,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坚持统一高效的原则。三是坚持强化监管的原则。

  4、必须坚持发挥廉政文化对队伍建设的正效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上海城市“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引领,把房管廉政文化贯穿市房管局管理服务功能工作的各领域、各部位和各环节,通过拓展载体、固化制度等渠道,推动廉政文化“六进”,即进机关处室,进直属单位,进业务流程,进管理服务,进工作岗位,进干部家庭。

  三、‘5+1’机制内容

  市房管局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融入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业务工作流程之中,建立涵盖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效果明显、社会认同、群众满意,”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5+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5”,指教育、监督、纠风、协同和考评等五项他律机制;“1”,指自律机制。

  他律机制:

  1、教育机制。建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员特点,因人施教的教育机制。

  2、监督机制。建立涵盖民主监督、公开监督、动态监管、问责追究、预警处置等五个环节,既各有侧重又融为一体的监督机制,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3、纠风机制。建立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纠风机制。

  4、协同机制。建立上海市房管局系统内相关部门及与外部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协同机制,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5、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

  自律机制:

  建立涵盖党员队伍和个体自我学习净化、自我纪律约束、自我作风转变、自我党性锻炼为一体,保持党员干部纯洁的自律机制。

  四、对策建议

  建议市房管局以本课题研究成果为导向,按照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中形成的坚持关注房管部门“三公”特点带来的廉政风险、坚持实施“制度加科技”模式、坚持廉政建设“三项原则”(突出重点的原则、统一高效的原则、强化监管的原则)和坚持发挥廉政文化对队伍建设的正效应等“四个坚持”的思路,抓紧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四个一工程”。

  1、落实一套廉政机制:他律与自律相结合“5+1”机制;

  2、强化一种“制度加科技”模式:完善廉政制度和网上监管;

  3、编制一本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4、制定一套工作规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